印尼女記者索警資料 或下月判

【本報訊】在香港工作多年的印尼女記者 Veby Mega Indah(申請人),於去年九月底在灣仔採訪反修例遊行時,疑被警方發射的布袋彈或橡膠子彈擊中右眼致失明。她擬就事件採取法律行動,並曾要求警方提供當天向她開槍的警員資料,但一直遭拒絕,她遂興訟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披露相關資料,案件昨在高院提訊。警方表示事件仍在調查,若警方將開槍警的身份給予申請人,便等於承認是那名警察射傷她。不過,法官不同意該說法,定於二月十七日聽取與訟雙方陳詞,並表示可能會於當日即時作出判決。

法官反對警說法

昨天代表警方的律師表示,申請人現在要求警方提供在現場開槍射傷她的警察之身份,但此事的調查仍在進行中,暫時只知曾有警察在現場發射橡膠子彈。但若警方將開槍警的身份給予申請人,便等於承認是那名警察射傷申請人,可能帶來民事甚至刑事後果。法官卻表示,這只是撰寫請求的字眼問題,究竟申請人是如何受傷,終究還是要由法庭判斷。

法官指示警方要在本月十七日或之前提交反對今次申請的證供,之後申請人一方可在十四日內提交回應證供。至於申請人和警方的陳詞大綱,就分別要在二月七日和十二日呈交法庭與對方。

案件編號:HCMP 224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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