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司機遇「公路炸彈」出事 可向政府索償

公路旁生長的大樹成為「公路炸彈」,車輛行經時隨時遭殃。有法律界人士指,如有證據顯示樹木明顯凸出行車路上,或影響行車判斷,發生意外後駕駛者可向政府索償。保險業界則指,如意外涉及酒後駕駛、藥駕等,保險公司可向車主或司機索償,道路狀況不可成為開脫原因。

指路署有責任確保馬路暢通

「路政署有責任確保馬路暢通,如果有樹木明顯凸出影響行車,政府絕對責無旁貸。」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如有證據顯示樹木任何部分超出防撞欄引致交通意外,駕駛者可向當局提出索償,「如果係其他情況影響行車決定,例如樹冠過大遮住路牌引致意外,路政署一樣要負上責任。」

本港法例要求所有車輛都要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第三者人命傷亡可最高賠償額為一億港元,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賠償額是包含整個事件的傷亡人士,金額按傷亡者的年齡、工作行業來決定。但若經調查後發現司機涉及酒後駕駛、藥駕等,保險公司可向車主或司機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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