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圍觀:釐清來龍去脈 香港須擺脫「被送終」

香港陷入持續半年多的街頭暴亂,黑衣暴徒先後攻陷立法會、佔領機場、破壞地鐵、打砸商舖、縱火暴亂,香港被蹂躪得體無完膚。連美國總統也稱之為騷亂,不過,善於自打嘴巴的美國,其國會照樣制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把香港執法部門的止暴制亂,當作人權災難,信口雌黃、唯恐天下不亂,莫此為甚。

毒媒誤導 人云亦云

港府修訂逃犯條例,被毒媒稱為「送中」,諧音「送終」。很多市民根本不懂甚麼是引渡,不認識條例對逃犯的影響及相關安排,但被宣傳下,亦人云亦云地怕自己被「送中」或「送終」,跟着瞎起哄、瞎搗亂,於是大家一起來反對,結果,走上要把香港「送終」之路,真是不知人間何世?

其實這次修例的本意,原是要依法懲治兇徒。修例時,港府已說,要把殺人犯陳同佳送到台灣受審。陳犯涉在台殺害女友,受害人一屍兩命,兇嫌卻逃回香港,但被台灣通緝。香港現有法例,對逃犯移送有嚴格規定,但對將逃犯移送本國領土或中央政府管轄範圍內有限制,港府「守法」,無能為力,台灣一再索要下,只能修例。

一國之內,此非難事,本是小菜一碟。美國州與州之間,加拿大魁北克與其他省之間,英國不同司法管轄區之間,都有事例可援。人心不古,犯罪頻仍,不幾天就有移交個案。

香港逃犯條例的今天,是港英當局當年特別修建的「防火牆」所致,寧讓香港成為逃犯天堂。倘若有流氓國家要人,香港雖未必答應,仍可虛與委蛇。但同屬兄弟之區的台灣,卻要拒人於千萬里之外,可謂不通情、不達理。

六年前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兇手三人逃到台灣,台灣驅逐之,交港警接收,才有近日之正典。現香港社會橫加阻撓,反對修例,並把台灣誤作大陸。

政治盤算 借題發揮

最離譜的是,連兇手都願意返台受審,但政治操作卻令港台之間備受折騰,蔡英文更借此宣傳,說「一國兩制」香港包庇逃犯,「一國兩制」蒙受無妄之災,幫了蔡英文大選。一宗法例事件,竟鬧出持久的社會暴亂,香港輸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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