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工餘禁足令 正式生效

【本報訊】牽涉約五萬四千名博彩業員工、俗稱「賭場工餘禁足令」的修改進入娛樂場制度法案,昨起正式生效。

違者可罰一萬澳門元

博彩業職工之家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白建邦表示,最近接獲不少博彩從業員查詢有關規定的詳細內容,又指員工若觸犯該法例被罰,博企會知悉並記錄在案,而賭博失調求助個案亦有上升。

「賭場工餘禁足令」的內容是指,在娛樂場內博彩桌、博彩機、出納櫃台、公關、餐飲、清潔、保安及監察領域工作的幸運博彩承批公司僱員及在娛樂場內工作的博彩中介人僱員,在非執行職務時禁止進入賭場。違者最高可罰款一萬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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