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文書助理,控告他涉嫌提供虛假居住地址,以詐騙康文署向他發放的交通津貼共逾三千五百元。被告已獲准保釋,並將於下周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區志宏(四十四歲),為康文署文書助理,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指被告涉嫌於一八年四月至十二月期間,在五份申請補助交通津貼表格中提供虛假資料,指一個位於灣仔的地址為其住址,以及他曾往返該地址及大嶼山的梅窩游泳池的「指定辦事處」,並為該些行程支付交通費。
被告涉嫌遞交該五份表格作為他申請補助交通津貼的證明文件,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康文署批核其補助交通津貼申請,及向他支付合共逾三千五百元,導致他獲得利益及康文署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