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警員前日在大埔超級城截查一名記者時,在直播鏡頭前展示該記者的身份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昨日指出,目前雖未收到當事人投訴,但涉事警員的行為表面上已經可能違反私隱保障原則,有足夠理由讓公署展開主動調查。有監警會前委員批評有關警員明顯做錯、技術上違規。警方亦承認有關警員「有做得唔啱」。
黃繼兒昨在電台節目指,若調查顯示有人違反守則,公署會發出執行通知書,要求糾正錯誤,如果不獲理會,將可提出檢控。他強調,倘有人利用這些個人資料「起底」,也可能面臨檢控,又指身份證載有敏感個人資料,要小心謹慎處理,認為今次事件獲廣泛報道,而且有可信的聲明,因此有理由可以調查。
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亦指,有關警員明顯做錯,因一般警員要截查當事人,檢查身份證時都會用手部掩蓋,認為警方高層要呼籲前線警員小心處理。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容海恩亦指,警員在直播鏡頭前展示記者的身份證,行為不恰當,質疑涉事警員是否意氣用事,認為其做法很難令人理解,呼籲警方與記者都要保持克制,彼此尊重對方的工作。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承認,有關警員的行為不恰當,會提醒前線同事保持克制,強調警方一直十分重視個人私隱,知道私隱署主動調查事件,警方亦會主動了解,並在有需要時配合調查。
另外,社福界人士、今年十月曾在尖沙咀清真寺門外遭警方水炮車射中的簡浩名(Philip Khan),昨日在社交媒體表示,他今年七月就一宗個案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並已通知警方自己將於本月七日至月底不在港,惟警方本月九日向他發信,要求他返港作供,否則會因為資料不足撤銷投訴個案。簡浩名指警方處理手法有問題。
警方回應指,投訴警察課不會評論任何個別案件,任何人士如認為於警方處理任何事件時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投訴警察課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