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催眠、自我安慰是「阿Q精神」的特質,因為「精神勝利法」會讓受創的神經和受傷的心靈,起到自我麻醉的作用,令心情暫時可以紓緩頹喪及自我覺得舒適良好。魯迅筆下的「阿Q精神」,毒害無數人的覺悟和鬥志,也是帝國主義侵略中國、弱化人民覺醒的精神鴉片。可是,這種精神鴉片在回歸祖國廿二年的香港,由於沒有「去殖化」,卻大行其道。
就在上月區議會選舉愛國愛港陣營大敗,反中亂港、港獨分裂、黑暴勢力等三股亂港勢力合流大勝後,香港政界、建制陣營、政府官員等竟然冒出一股老子讓兒子新內涵的「阿Q精神」,委曲求全,放棄鬥爭。
新內涵的「阿Q精神」有幾個流行的熱門說法:一種說泛民陣營成了區議會大贏家,一黨獨大「上台」了,成了「建制」了,他們「也要搞番好個社會」,暴亂因而會漸趨平息。另一種說泛民陣營已取得勝利,亂中奪了權,他們也需要休養生息,準備「當家」了。更有一種說法,是雖然泛民區選大勝,但擺不平被捕六千多人,若政府肯拿出和解誠意,特赦十八歲以下的青年,暴亂便會好快平息。還有一種說法,是政府趁泛民大勝最好展開對話,這是「大和解」的最好契機。以上說法都不是來自反政府陣營,而是出自那些所謂主和派、溫和派、中間派,不分是非、主張中立的人。某些人在逾半年的暴亂中從未公開批評暴亂、暴動或使用暴力的人,他們選擇要做「好人」、要做「好好先生」,左右逢源。這若是他們的個人選擇,不予置評;但若用以影響政府施政,甚至左右政府止暴制亂的決心或決策的話,則必須口誅筆伐。
事實上,這些消亡政府和市民決心止暴制亂鬥志的說法,猶如腐蝕劑;敵對勢力陣營也不時透過他們的文痞和文宣打手散播類似的說法或包裝,削弱愛國愛港陣營的鬥志,二○一九年特區政府吃這樣的虧還少嗎?
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首次推出修訂《逃犯條例》時,有人游說撤回其中九項罪行,指滿足了反對者最擔心的罪行條款,便可暢行無阻,結果上當觸礁!當市民兩次大遊行「反送中」,有人說林鄭撤回修例,社會便可復常,結果被「食住上」。「上得床來掀被冚」,反對派提出「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要全面奪取管治權。
當立法會大樓被徹底破壞而犯法的議員被縱容;當中聯辦大樓的國徽被塗污侮辱而犯法暴徒被縱容;當警察總部被圍困十六小時,送飯、送糧和救護孕婦及長者還要得到暴徒放行的時候,有人主張對暴徒只驅散不拘捕。結果全港警署被圍攻,輕重鐵路、隧道、交通設施都被破壞,中資銀行和親中食肆、商店、商場反覆被「裝修」,看不過眼的正義市民被「私了」,全香港都成為黑衣人綁架的肉參,予取予攜。
當中央政府宣布反制美國兩條干涉中國內政、插手香港的法案,實行制裁五個涉與中情局有關的美國民間機構的時候,有港官卻陽奉陰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讓其有關負責人入境與香港漢奸走狗密會勾連。
「精神勝利法」實是如假包換的敗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