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盤散工被指先後在大廈梯間性侵犯三名十二至二十三歲女網友,並用該名十二歲女童的裸照恐嚇她再見面,該案昨在高院續審。十六歲的事主X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早在Facebook與被告聊天時,已知道被告想「溝」她,而被告亦曾「挑逗」她,稱想與她同睡。
辯方質疑X可以不答允赴會,但她因與朋友鬥氣而決定赴約,而她之後跟被告上樓,是因被告拿走了她的手機。
二十四歲被告黃子軒被控於去年九月二十三日強姦X,並分別於去年十月六日及十月十三日與十二歲的Y非法性交和恐嚇Y,以及於十月十日企圖強姦二十三歲的Z。
案件編號:HCCC 2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