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一輪電費補貼將會在元旦日起推行,政府會向每個合資格住宅用戶提供二千元的電費補貼;同時亦會為合資格的公共租住單位繳交明年一月的租金,有關租戶將會收到當局的通知。此為港府早前宣布一系列紓困措施之一,望減輕市民生活負擔。
政府指,由明年一月開始,會連續十一個月在每月首日向中電或港燈的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注入一百六十港元電費補貼,並在第十二個月注入二百四十港元電費補貼,總數共二千港元。住戶當月未用的補貼會轉撥至其後月份,用以支付同一戶口帳單的電費,而補貼的使用限期為二○二二年十二月卅一日或戶口結束為止,兩者以較早者為準。
另外,房委會在昨日宣布,所有正租住其轄下公共租住單位、繳交一般租金的租戶、包括暫准租用證持證人,將毋須繳付明年一月的租金,但措施不適用於需繳交額外租金的租戶,預計可惠及約七十五萬名房委會租戶。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政府會為有關租戶繳交明年一月租金,將會向合資格租戶發出通知。
有關安排屬港府今年八月宣布一系列紓解民困支援措施,其中包括為租戶代繳租金一個月和電費補貼,立法會財委會於本月六日通過有關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