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四電一腦」進口例 首宗定罪罰款1.5萬

【本報訊】「四電一腦」電器廢物進出口管制實施接近一年,昨日首次有非法進口有關廢物的入口商被定罪,並被法庭判處罰款一萬五千元。環境保護署表示,部門今年四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於葵涌貨櫃碼頭抽查一個報稱載有電腦產品的貨櫃,查驗後證實載有約七百部廢電腦,屬受管制的電器廢物,市值約十萬元。環保署已即時將截獲的廢物退回來源地,並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及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入口商。

700部廢電腦 圖巴拿馬運港

該約七百部廢電腦屬受管制電器廢物,從巴拿馬非法進口,涉案入口商Fourgood Overseas (HK) Co., Limited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例,被判罰款一萬五千元,成為「四電一腦」電器廢物進出口管制自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實施以來,首家被環保署成功檢控的入口商。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任何人進出口受管制電器廢物,即被棄置的「四電一腦」,包括空調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必須事先領有環保署署長發出的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發言人提醒從事電器廢物回收的進出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四電一腦」電器廢物,初犯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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