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重慶忠縣一名劉姓男子早前因丟失手機,為求洩憤用打火機燒斷連接五星旗與旗杆的繩索,後再把五星旗焚毀。案件周一在忠縣法院宣判,劉男侮辱國旗罪罪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事發於今年十月九日凌晨,劉男酒醉後丟失手機,遂報警求助。警方為他翻看閉路電視片段,惟尋獲無果。延至當日凌晨三時許,劉男步回賓館期間,走到鄰近的廣場。為求發洩,他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將廣場內的旗杆繩燒斷,讓五星旗落在平台上,後再把它燒毀。
法院指,劉男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的方式侮辱五星紅旗,行為構成侮辱國旗罪,最終作出上述判決。劉當庭認罪服判,不作上訴。據悉,涉事五星旗於今年十一才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