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槍手」於一九九三年替他人代考駕駛路試,以欺騙運輸署發出駕駛執照,他事後被控以一項串謀欺詐罪,案件於九四年在法庭提訊後,他棄保潛逃二十五年,使案件擱置多年,直至今年十月他到入境處換領香港身份證時才被揭發拘捕。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把案押至明年一月三日再訊,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懲。
現年五十七歲的被告張志明,報稱無業。控罪指,被告於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至十二月二十二日期間,串同他人欺詐香港政府運輸署的人員,不誠實地獲該署向三名考生簽發駕駛執照,即由被告為三人擔任代考司機,以參加駕駛考試。控方透露,被告於一九八四年有兩次刑事紀錄,同案的另一被告譚月明於當年認罪後被判囚六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在中介人的協助下代替考生參加駕駛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以讓考生向運輸署出示有關合格證而獲發駕照,被告先後為三名考生考取私家車、輕型及中型貨車駕駛試的合格證。被告於九四年二月被廉政公署拘捕,警誡下招認在中介人要求下,提供代考服務。
九四年二月四日,被告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並被帶到南九龍法庭提訊,被告獲准保釋候訊,惟被告其後再沒有到法庭,一直棄保潛逃,至今年十月被告換領新香港身份證時被拘捕。
案件編號:SKCC 1418/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