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歲Wargame小子遭其他「戰友」設局,在五桂山遇害,警方其後控告三人謀殺罪,其中一名被告早前被陪審團裁定誤殺罪成,昨在高院被判監七年半。法官指本案的行兇過程恐怖,該名被告不但沒有向死者施援手,而且協助施襲者隱瞞事件,令死者在山上喪命,但考慮到他早已表示承認誤殺罪,故給予他四分之一刑期扣減。
昨被判監的被告為嚴汝衡,現年二十九歲,報稱裝修工人。嚴原本被控於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在香港連同周正賢及黃朗祺謀殺郭葦諾,經審訊後,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另外,與嚴一同受審的周,早前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成,已被判終身監禁,與他們分開受審的黃,則無罪釋放。
法官表示,陪審團的裁決顯示,他們未能確定嚴有參與殺害死者的計劃,嚴安排死者上山,在見到周對死者襲擊後,沒有替昏迷的死者召喚救護車或報警,反而離開現場,事後更替周隱瞞,嚴違反了對死者的謹慎責任,構成嚴重疏忽,故誤殺罪成。
法官又指,周被判謀殺罪成,亦並非因陪審團信納周有參與殺害死者的計劃,而是基於案發時周對死者所作的行為,該些行為不是出於自衞,而是有意圖殺害死者。
法官形容周的行為恐怖,嚴不但沒有理會死者及離開,而且替周隱瞞,讓死者留在山上死亡。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假如死者及早獲得治療,結果會否改寫,但嚴確讓死者置身於危險,法庭在量刑時應考慮死者所受的傷害,故以監禁十年作量刑起點。嚴在開審前曾兩度表示承認誤殺罪,但控方不接納,法官因此把刑期減到監禁七年半。
案件編號:HCCC 14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