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從普通法 自食其果
英美的普通法,是精心設計以保障既得利益者的法制,頭腦正常的人不會接受,這制度的核心是斷章取義,咬文嚼字,注重程序而忽視案件之合理性,使法官和律師可以扭曲是非對錯,作出無理之判決,又利用三權分立而不受政府監察。
所以香港要有忠心於香港中國,重視是非對錯,合乎常理的司法制度,不能盲目接受英美的普通法,任命法官權力不能給予外人,終審法院不能任用外國法官,法官作亂亦要受罰。
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示威毀壞美國旗,立刻被判入獄;毀五星旗者則多輕判,難怪很多媒體對港司法表示不滿。
市民 無名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