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事主反問辯方:係咪斷片就該畀人強姦

【本報訊】已婚男商人涉嫌把在飯局中喝醉的女鐘錶商人帶到家中強姦,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辯方開始盤問女事主。辯方指稱,早在船上飯局期間,事主已與被告有攬錫等親密行為。惟事主在庭上聞言隨即情緒激動,拍枱否認說:「如果我酒醒的話一定唔會做啲咁嘅嘢。」她更反問辯方:「我當時斷咗片呀,係咪醉嘅人就應該畀人強姦?」辯方又指,在被告家中,被告雖只脫剩內褲,但他沒與事主性交。事主激動說:「佢講大話」,指被告當日確曾與她性交。

三十三歲被告黃興國,被控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沙田家中強姦事主X。事主接受辯方盤問承認,在案發前曾與被告有數次聚會,而她沒披露與前男友關係。

稱曾斷片後仍可行走

事主又表示在過去聚會喝的酒不是很多,事發時在船上已「斷片」,到她再有印象時已在的士上,其後又再「斷片」。對於辯方指閉路電視片段看到事主往被告家中時能獨自行走,顯示她沒喝醉,她解釋說她曾試過「斷片」後仍可自己行走。

案件編號︰HCCC 24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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