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大橋測試造假案 多七人判囚

【本報訊】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在開通前,於前年五月爆出混凝土壓力測試造假醜聞,最終政府要額外耗費逾五千八百萬元補救。涉事的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當中十八名實驗室男職員遭廉政公署起訴串謀欺詐罪,六人認罪,其中一人轉為污點證人。另十二人雖然不認罪,但他們經審訊後全部被判罪成。該十二名不認罪的被告和污點證人昨在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六人被判囚三至二十個月,四人被判緩刑,二人被判社會服務令,污點證人則判監二十二個月。

另六被告緩刑或社服

法官表示,本案不對港珠澳大橋的安全構成問題,惟政府就造假事件需耗資逾半億元作勘察及測試,以釋除公眾疑慮,故具嚴重性。十二名不認罪的被告包括前工地實驗員余維德、李詠暉、薛家俊、陳銳鏗、姚宇峰、葉德杰、吳汶鴻和張嘉明,以及前實驗室助理員謝德禮、李志勤、陳志成和郭文輝,他們都是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Jacobs China Limited)的職員,年齡介乎二十三至五十九歲。

法官指,量刑因素包括被告犯案時段、造假文件數量、造假手段及被告背景等。謝德禮犯案時受抑鬱病影響,他雖涉及十九套造假文件,惟法庭認為謝因勤力工作,替懶惰的同事辦事,才致造假文件數量較高,故判他緩刑。另有五名被告因犯案時段僅一天,造假文件較少,造假方式只是更改實驗時間,獲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其餘六名被告則被判監。

至於污點證人吳啟堯(六十四歲)屬主管,負責執行造假工程,因頂證其餘被告獲刑期扣減,判監二十二個月。其餘五名主動認罪的被告早前判刑,實驗室負責人麥培盛刑期最長,判監三十二個月,其餘囚二十一至二十三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03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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