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被暴徒割頸受傷的警員,接受了內地電視台訪問,他不認為警察在反修例風波的平亂過程中,使用了過度武力,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研究警方責任問題,他亦持開放態度。
上述言論反映警隊中不少人的心聲,外界一直認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警方的夢魘,說得好像全支隊伍都抗拒這樣做,其實未必盡然。事實上,從積極的角度看來,引入獨立、客觀的調查,也可以還警察一個公道。
一場反修例之亂,使警察蒙受了很多不白之冤,例如至今民調仍顯示有百分之四十八的人相信八月三十一日在港鐵太子站內,有警察將示威者毆打至死。我身邊不少飽學之士,竟也將某些海面浮屍或離奇墮樓事件歸咎於警方所為。
以往只聽聞警察會為市民製造冤案,如今市民卻為警隊製造出多宗冤案,這真叫世界輪流轉。那些傳聞中的警察罪行,十宗之中也未必有一宗是真,事實亟待澄清,所以警隊未必都抗拒成立調查委員會。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肯定最能夠疏導民怨,但是對警隊有兩大弊端,第一是面子問題;第二是部分警員在平亂過程中,或許使用了過分武力,他們擔心會被算帳。針對面子問題,政府可以開導警隊,說警方幾乎每天都有記者會,但始終無法澄清市民對他們的誤解,將問題交予獨立調查,其實有助於替他們討回公道。此外,特首亦可以承諾,在調查結果公布之後,對警察一些較輕微的罪行予以特赦。
當然,如果特首赦免部分警察的罪,對示威者一方也須這樣做,到時候可以考慮特赦部分示威者之中的少年犯。對警察與示威雙方各有懲處,又各有寬宥,恩威並施,兩面平衡,一切處理妥當後,行政長官再宣布辭職,以顯示自己光明磊落,願意承擔最大責任,如此一來,一場危機或許就能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