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公園大媽歌舞團聲浪擾民多年,更蔓延多區,不少亦在康文署管轄的公園範圍內。《遊樂場規例》修訂遲遲未實行,康文署曾以限制揚聲器大小,或劃分自娛區等措施減少滋擾,惟成效不彰。
一三年初,康文署訂立《公園常規》,規管在公園內使用的揚聲器發聲面積不得大於六百平方厘米,半年後,再收窄規定,在土瓜灣海心公園內使用的揚聲器面積最多三百平方厘米,即等同電腦喇叭大小,以及不得在晚上八時半至翌日早上五時半使用,惟該公園內大媽跳舞如常。
屯門公園早年為有效管理曲藝表演,在園內劃分自娛區,申請人可向康文署申請使用,但音響器材大小會受到規管。惟園內大媽歌舞團根本無理會有關規定,各自霸佔有利位置,今年七月,屯門區議會一致同意取消自娛區。
屯門地區人士指,使用自娛區的市民都是循規蹈矩,只不過是受到其他大媽牽連,「有人只係拉小提琴,冇用揚聲器,搞到依家冇得正式申請使用」,他指取消自娛區未能對症下藥,無助解決噪音問題。
記者現場所見,有人在自娛區旁彈電子琴及唱歌,保安員亦沒有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