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酸可致三級燒傷 足以致命

【本報訊】警方在行動中檢獲高濃度硝酸及硫酸等腐蝕性化學品,有急症科專科醫生指,硝酸及硫酸均是強酸,濺中人體可致二至三級的嚴重化學灼傷,傷及深層皮膚,需要清創及植皮,大面積濺中甚至會引發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

濺中眼睛分分鐘致盲

若不幸濺中眼睛,會令眼角膜受損影響視力,情況嚴重甚至會永久致盲。硝酸別名硝鏹水,與水混溶後有強氧化性和腐蝕性,僅濺到皮膚上也會引起嚴重燒傷。皮膚接觸硝酸後會慢慢變黃,最後變黃的表皮會起皮脫落,濃硝酸需以深色玻璃瓶盛裝,避免受到光照反應釋出有毒物。硫酸同樣具強腐蝕性,與水發生的水合為高度放熱反應,造成化學性燒傷。

香港急症科醫學院院長蕭粵中表示,被強酸濺中皮膚可致嚴重燒傷,視乎強酸濃度,濃度愈高,傷勢愈嚴重。如果皮膚不幸被大面積濺中,更有機會出現嚴重感染,白血球及凝血指數下降,導致大量出血,演變成多重器官衰竭,有性命危險。天氣寒冷情況下接觸到強酸影響更大,因失卻皮膚保護功能,有機會誘發低溫症。

勿用含酸鹼肥皂清傷口

若接觸到強酸,蕭指第一時間要用大量清水清理皮膚,切勿用任何有酸鹼成分肥皂或清潔液,沖洗時勿讓水直接沖向皮膚,而應該將強酸從旁邊沖走,且小心勿讓流出來的強酸接觸到其他部位的皮膚,而沖洗眼睛亦同理。沖洗後,可用保鮮紙包裹傷口到醫院求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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