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被裁違憲 政府上訴

【本報訊】政府於十月初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簡稱《緊急法》)訂立俗稱《禁蒙面法》的《禁止蒙面規例》,但高院原訟庭早前已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和頒令宣布該法例無效。

不過,原訟庭得悉律政司短期內會提出上訴,遂頒下短期的暫緩執行判決令,暫緩執行該判決至本周五(二十九日)為止,而律政司昨已入稟就該案提出上訴。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查詢時指,由於政府已就原訟法庭的有關判決及命令,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現階段暫不適宜作出任何評論。

已暫緩執行判決七天

據原訟庭判令,《緊急法》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社會出現「危害公安」時訂立緊急規例,有關條文牴觸《基本法》,而以此訂立的《禁蒙面法》也無效,當中授權警察除去市民蒙面用具的條文同樣無效。律政司原要求原訟庭暫時延續《禁蒙面法》至上訴有最終結果,但被原訟庭駁回,原訟庭只暫緩執行判決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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