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生效 手機用戶須實名登記

【本報訊】澳門《網絡安全法》由下月廿二日開始實施,手提電話用戶要實名登記。郵電局局長劉惠明表示,法律生效後,手提電話用戶仍可自行購買預付卡,當激活電話卡時需於指定單位或手機應用程式實名登記,而於法律生效前使用中的預付卡需於一百八十日內完成實名登記手續,否則會被停止服務。

擬修法擴司警權限

為配合《網絡安全法》生效,政府建議一份《修改司法警察局》法律草案,將涉及資訊網絡安全和國家安全犯罪列入司警權限。

司警局將新增保安廳、國家安全情報工作廳、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恐怖主義罪案預警及調查處等特定附屬單位。特首可豁免公布這些特定司警人員晉升、開考、任用等名單,原因是他們的工作涉及跟蹤犯罪分子,或部分工作內容慣常需秘密偵查,修改相關內容是希望可保障他們人身安全。

根據資料顯示,至今年六月澳門共有一千二百六十六名司警人員,預計未來七年會逐步擴大編制至約一千六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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