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交租用咗四千多元,幾乎係綜援金嘅一半,小朋友讀書經常有額外開支,只能使少啲食少啲,但對小朋友唔係好事!」綜援戶洪先生逐一說出每項生活使費,最後經過慳的日子,份綜援金是「月月清」,他反問自己幼女學習有特別開支不知如何應付。
洪先生分享說他屬單親家庭,太太住在內地,在港育有一名就讀小一的女兒。日常需要照顧女兒而沒法外出工作,領取綜援一年多。現時每月獲發綜援金額有九千多元,當中包括租金津貼的三千七百多元。可是他兩父女現居八十幾呎劏房,租金已經要四千五百元,每月綜援金已是「月月清」,不少日子要用儲蓄補貼,現幾乎用盡過往積蓄。臨近開學一次要付高達四千元包括書簿費及校服費用等,應付難關,自己只能節衣縮食,購買隔夜及買一送一麵包,並穿二手衣服才能應付開支,更沒有多餘金錢送女兒去補習班,只能讓女兒到社區補習班,故渴望當局盡快加大綜援金額及推行租金管制。
另一個案黃女士指出,自己獨力扶養小孩,由於身份問題亦未能在香港工作,迫不得已才領取綜援,經濟拮据。現時肉價高漲,平時甚少買肉,領取綜援後亦未能到食物銀行領取食物,只能到慈善機構領取免費食物,若飯菜不對口味,小孩就只能吃白飯或公仔麵,長久擔心影響小孩子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