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荃灣石棺藏屍案續審,首被告曾祥欣昨繼續作供,並接受次被告劉錫豪的律師盤問。曾承認他前女友的父親任職警司,屬「憲委級」警務人員,但他否認利用與這名警司「uncle」的關係,威逼特赦女證人「小草」何菱瑜一同潛逃到台灣。劉的律師指稱,曾威脅劉要幫手處理屍體,否則「搞佢屋企人」、「搵uncle砌佢生豬肉」,但曾對該律師的指控一概否認。
三名被告分別是曾祥欣、劉錫豪及張善恒,被控於一六年三月四日謀殺男子張萬里。
劉的律師指,劉事發後要赴新加坡參加跳舞比賽,曾威脅劉返港後要幫手處理屍體,否則「uncle都幫你唔到」。律師又指曾知悉劉的住址,威脅劉若不幫手,「打個電話就搞到佢屋企人」,可「砌佢生豬肉」。曾承認知悉劉的住址,但否認威脅劉。劉的律師問曾,既然發生「咁大件事」,為何不聯絡他認識的警司「uncle」訴苦?曾說:「因為佢哋喺我屋企整死人,我好驚。」曾指肇事單位以他的名義租賃,「有乜事係搵我先」。
曾承認利用其八旬祖父名義所簽發的一張十三萬元支票,作為死者某些貸款的抵押品,他潛逃前問父親拿取七至八萬元,但沒告訴父親潛逃的原因。劉的律師批評曾不但欺騙街外人錢財,連家人也不放過,對他而言講真話、講大話沒分別。曾承認「呃過屋企人」,但否認真話謊言不分。律師指曾為保自身利益,不惜向法庭講大話,曾不同意。
劉的律師指曾妒忌死者比他富有,曾否認。律師指出,劉錫豪從不同意打劫死者,亦無參與討論打劫計劃,甚至詢問曾祥欣,若打劫時「唔小心整死阿J(死者)會點?」曾不同意,堅稱由始至終都是劉錫豪要求「老笠」死者。
律師指,曾祥欣等人商討如何處理屍體,有人提議「煮咗佢嚟食」,商討時劉並不在場,又或沒積極參與討論。曾不同意。
案件編號:HCCC 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