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報復飛站針傷3人 巴士刺客判囚2年

去年九巴接連有座位遭人插針或放針,最少有三名乘客遭刺臀及刺大腿,涉案「刺客」其後被捕,他上月在區院承認有意圖而企圖傷人及刑事毀壞等共四罪。辯方昨指,被告因案發前曾追巴士,遭巴士司機以粗口相待,加上被乘客指斥,一時鬱悶和忽發奇想而犯案。法官指要阻嚇其他人倣效被告的行為,判被告入獄兩年,相信被告可即時出獄。

三十一歲被告莫湛深,承認兩項有意圖而企圖傷人罪及兩項刑事毀壞罪。

追車遭司機爆粗 且被客指摘

辯方求情稱被告任職運輸及物流行業,案發前因趕巴士而與巴士司機爭執,巴士司機以粗口回應,被告與巴士司機理論時又被乘客指摘。被告一時鬱悶,而忽發奇想及在愚蠢下做了錯事,心理報告亦指被告不懂處理情緒上的問題。被告現已感到後悔,並承諾不會再犯,而且他被還押十六個月,相等於約二十四個月刑期,被告已得到教訓,他的家人亦支持被告,希望法庭輕判。

法官判刑時指控罪嚴重,而且被告在巴士上放置尖銳而硬的針,可對巴士乘客造成嚴重傷害,後果可能會很嚴重,尤幸案中三名事主只是受輕傷。法官續指,法庭需要阻嚇他人倣效,考慮後將被告判囚二十四個月,並叮囑被告遇有問題,可尋求親友幫助,勿再犯事。

輾轉來回青衣 座位插縫紉針

案情顯示,被告於去年六月二十七日由下午四時許至七時半左右,先後乘四輛不同路線的巴士到九龍及新界。被告先由青衣長安巴士總站登上41A號,在尖沙咀下車後,到油麻地乘81號,然後在沙田禾輋轉乘48X號,再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登上49X號返回青衣長安巴士總站。其中,被告曾乘坐的41A及48X號巴士,先後有三名乘客「中針」,他們在巴士上層左後靠窗的座位坐下時感到被刺及痛楚,其中有兩名乘客先後在同一座位被刺,他們隨即發現座位中央垂直插着縫紉針。

巴士上的閉路電視拍到在他們登上巴士前,被告是唯一曾坐於隔鄰座位的人,被告曾有動作,以及數度換位。被告於去年七月四日被捕,在警誡下表示:「啲巴士成日飛站,咁我咪落針拮啲乘客」。警方之後在其家中檢獲七根縫紉針。

案件編號:DCCC 8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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