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發牌制料明春落實

【本報訊】物業管理監管局將向立法會提交物業管理發牌制度的附屬法例,展開「先訂立後審議」程序,預計明年首季物業管理發牌制度可望落實。監管局現正仔細審閱草擬文本的相關條文,並會考慮各方意見,以適切調整草擬的建議。立法之後,若有管理公司違規,最高刑罰可被吊銷牌照。

可避免前線誤墮法網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昨日表示,監管局一直重視與業界溝通,過去半年,曾與超過三十個組織會面,並應專業學會及業界團體邀請,參與多場研討會及業界活動,向不同界別的持份者介紹發牌制度的各項細節。

謝偉銓說,在有關文本落實後,將可為業界提供更清晰指引,亦可以避免前線管理員誤墮法網,例如文本可向前線管理員指引,警方在甚麼情況下可進入私人物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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