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理大學生會署理會長胡國泓今年九月在校園內宣傳反修例活動時,遭一名同校學生揮拳襲擊,施襲者被控一項普通襲擊,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提出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事件,裁判官最後批准被告以一千元,自簽保守行為二十四個月,另外需賠償二千元予事主,其控罪獲撤銷。
廿一歲被告陸睿昭,原被控於今年九月五日,在理大包玉剛圖書館外地下襲擊男子胡國泓。據悉,事發於當日晚上約七時,胡正在理大民主牆附近以揚聲器宣傳反修例活動。
期間被告途經,他疑不滿事主製造噪音,撕毀牆上傳單,二人頓起爭執,期間有人出拳擊打事主的右臉,校園保安到場調停及報警。
被告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犯案。事主曾向傳媒指,施襲者一度嘗試將他推向欄杆並質問:「點解你哋可以放汽油彈,我唔可以打你?」
案件編號:KCCC 253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