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毀特首辦外牆案八旬翁准保

【本報訊】八旬老翁去年十一月在金鐘「特首辦」大樓外,涉嫌用白色的噴漆在出入口牆壁上塗鴉,以簡體字噴寫「鄭月娥包庇兇犯、葵涌醫院傷天害理」兩行大字,他事後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昨在東區法院再訊,被告否認控罪。案件下周三(十三日)開審,被告准保釋候審。

被告庭上喊「我要告警察」

八十六歲被告黃林,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九日,在金鐘添華道一號行政長官辦公室四號閘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該四號閘外的外牆。控方透露,本案共有四位證人,並有被告的口頭招認作證。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在庭上否認控罪。被告多番打斷主任裁判官錢禮的發言,疾呼:「我要告警察!」裁判官回應他,指他若有投訴,應到投訴警察課處理。被告見法庭不予理睬,又大喊:「受害人有權利陳詞」、「點解叫得我嚟法庭答辯,又唔畀我講嘢?」

案件編號:ESCC 157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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