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東亞涉損害股東利益案 原告申援引專家報告

【本報訊】持有東亞銀行部分股權的美資對沖基金Elliott,指東亞執行主席李國寶及其家族為鞏固對東亞的控制權,而向策略性股東配售股份。Elliott認為此舉有損其利益,民事控告東亞和李國寶為首共十八名現任或前任管理層,案件定於明年五月四日在高院開審。Elliott昨在高院提出申請,要求援引專家報告,就東亞董事會討論配售股份的會議紀錄作出分析,評論董事會所討論的議題是否相關。法官預計最快下周將有決定。

李國寶等18人列被告

本案呈請人是以Elliott International,L.P.為首的七間公司,被告人是東亞銀行和以李國寶為首的十八名東亞現任和前任董事會成員。呈請人一方指,專家報告對於法官理解本案很有幫助,而且是合適的做法。律師指本案的專家熟悉銀行的內部運作,也有多年經驗,其報告不是要去評論東亞董事的決定是對是錯,而是要去分析董事當時的討論是否相關及有必要,從而導致他們有該投資決定。

東亞一方指董事誓章足夠助裁決

東亞一方表明反對指,報告對案件的判決無助,法庭只是要就事實方面作出裁決,以決定相關董事有否失職,但現時呈請人一方要求的專家報告明顯遠超出此範圍。此外,東亞董事的誓章已可幫助到法官考慮他們有否失職,根本毋須專家報告。東亞一方亦申請延期加入證人的補充供詞,該申請獲法官批准。

案件編號:HCMP 18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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