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 第三被告原立志做警察

【本報訊】一六年三月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控方昨繼續播放第三被告張善恒的錄影會面紀錄,張在錄影尾聲,突然語帶哽咽向警方表示想懺悔,他稱自己本來立志當警察,但認識另外兩名被告後,猶如被人洗腦一般,為了家境更富裕及受金錢蒙蔽,做出犯法的事。

稱被兩人洗腦 受錢蒙蔽犯事

張善恒向警方指,他過往未做過真正犯法的事,但在他認識首被告曾祥欣及次被告劉錫豪後,二人離間他與母親關係,即使是農曆新年等大時大節,亦不准他與家人聯絡,自此他與母親相見機會微乎其微,他一日三餐由曾「包養」,他做曾的跑腿。二人唆擺他說:「你同屋企人一齊,搞到自己無發圍,屋企人教你忠忠直直終須乞食,賺錢要放膽啲,咁先有所作為。」

張指,他受曾祥欣慫恿向財務公司借錢,而欠下十多萬元債務,為免連累母親,他對曾及劉二人言聽計從,希望從他們身上取回些少錢「打平所有事」。二人游說他犯法,說:「好多人Support(支持)你o架,唔會有事,做啦,你坐喺側邊無事嘅,又有錢分。」

張回想案發一刻他如「黐咗線」般向死者落手,他說:「如果我唔係箍住張萬里(死者),而係推開劉錫豪,呢件事可能當做一個玩笑快啲結束,唔會搞到咁大件事,我仲要幫佢哋處理屍體,蠢到跟佢哋去台灣,佢哋講乜我都照做,好戇居囉!」警員問他是否願意配合警方,他一口答應,並說:「我想畀所有人、死者家屬有個交代。」

案件編號:HCCC 4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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