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約法三章 無牙虎自欺欺人

香江風雲變色,只有燈光璀璨如舊,閃爍的霓虹燈為香港帶來五光十色的夜景,但隨着時代轉變,環保概念高漲,地球上超過六成地區的天空被光污染所籠罩,約有八成人口身受其害,各地紛紛要求管制光污染,香港東施效顰,環境局二○一六年推出《戶外燈光約章》卻是自願性質,結果問題愈趨嚴重。

據美國國家海洋及大氣總署(NOAA)二○一六年發布全球光污染地圖,新加坡最嚴重,香港亦不幸在前列。曾有大學研究指出,香港市區在晚上八時至十一時的夜空光度超出國際標準一千倍。光污染造成能源浪費,大量消耗電力同時增加燃燒化石能源,造成空氣污染,加深熱島效應,而且強光亦對市民眼睛造成傷害,影響睡眠質素及情緒。去年葵涌一幢工廈廣告牌發出強烈紅光,影響附近居民休息,惹來公憤,一小時內收到超過二十個投訴,有小童更因此羊癇症病發,事件引起外界關注,更揭發該工廈業主其實已簽署《戶外燈光約章》,並承諾每晚七時關掉廣告牌燈光,由此可見《約章》收效實在成疑。

以上事件恐怕只屬冰山一角,《約章》要求簽署機構由晚上十一時或十二時至早上七時關掉戶外燈光裝置,但根據去年數字顯示,《約章》實施後,光污染投訴數字反而大幅飆升四成二。環境局宣稱有五千個單位簽署約章,專責小組聲稱有九成簽署單位有按時熄燈,但環保團體揭發部分參與的機構包括學校、社企甚至環保組織等等,根本沒有安裝大型戶外燈具,總數目有灌水之嫌,反而一些涉及光污染的機構則沒有簽署《約章》。

《約章》本身條文亦備受批評,例如無法有效管制LED等近年興起的光污染,一宗個案的苦主住所與商場相距八十米,但仍受商場的LED廣告牌的強光滋擾,環團指LED照具和電視屏幕亮度高,會閃動又刺眼,當局必須另定更嚴格的規管。而《約章》最令人詬病是不設約束力,即使有簽署而違規亦分毫不損,試問有誰會老老實實遵守規矩?環團於本月進行兩次實地調查,在油尖旺等投訴黑點發現晚上十一時後仍有五成七的燈具未熄,當中包括簽署《約章》的商戶。環團批評熄燈時間只具指導作用,必須加入強制性,否則便是無牙老虎,長遠更必須立法規管。

一份草擬多時的《約章》不但沒有阻嚇力,而且離地過時,令人懷疑當初推出只是交差了事。此種心態蔓延官場,公僕無心無力,政策不痛不癢,政府對被冠以「無牙老虎」的污名習以為常,多個部門及公共機構例如食環署、地政署、私隱署、平機會及競委會都招此劣評,當然最大的無牙老虎首推林鄭月娥領導的管治班子,對暴徒一再跪低,實在連紙老虎也不如。

特區政府千瘡百孔,最急切的止暴制亂也未有頭緒,大條藉口懶理環境污染問題。暴潮重創經濟,各行各業步入寒冬,商戶倒閉潮陸續爆發,或許等到商廈十室九空,廣告招牌不再發光發亮,香港變成死城,光污染才「被解決」,到時此城此景成追憶,恐怕香港人只剩下一片惘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