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漢奸黎智英的臭名街知巷聞,而小漢奸黃之鋒十多歲已「成名」,近期經常往外國唱衰香港,更獲美高官及議員接見,加上毒果日報吹捧,官媒點名批判,所以知名度亦不遑多讓。黃所屬的香港眾志前身為學民思潮,是當年佔中運動核心組織之一,黃因為涉嫌藐視法庭,鋃鐺入獄。在今年六月出獄後立即急不及待加入反修例衝擊示威活動。即將來臨的十一月區議會選舉,黃亦報名參加,狼子野心,決意再興波作浪。
眾所周知,經過人大釋法及法院判決,不擁護《基本法》就沒有資格當選議員,選舉主任有權不確認其參選資格。黃獲「官方漢奸認證」,長期以來都是吹噓所謂民主自決,其實掛羊頭賣狗肉在推銷港獨,牴觸《基本法》。若給他們這幫港獨派混入選舉,然後進軍議會,再染指特首選委會,必然釀成更大政治災難。選舉主任絕對有權把關,現在作出不確認黃參選資格的決定,只是行使法定權力來執行職務,不應受到外來壓力影響。
之前原來負責的選舉主任因病換人,惹來不少揣測。香江風雨飄搖,陰謀論滿天飛,孰真孰假,亦無足夠事實去判斷。觀乎黃之鋒被褫奪資格後的反應,似乎是其意料中事,早有準備,他立即在社交平台發貼文把消息散布海外,大肆攻擊政府。其實他自己心知肚明,以其行徑及往績根本難以「入閘」,參選顯然別有用心,一來引起話題,保持其民主鬥士形象;二來若果被政府踢出選舉,更加可以塑造香港失去民主的形象,催化外國加大制裁中港的力度。
而且他本身亦有準備PlanB,有不少同道中人及手下已經隱藏身份混入選舉,一旦當選便變成黃操控的傀儡議員。像這樣的政治把戲不難看穿,所謂受害者往往就是布局者,在這次反修例暴潮中屢見不鮮。兵不厭詐,一場爭奪管治權的戰役,真正的受害人只有香港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