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毆斃舊女友情郎 護花判頭控誤殺

裝修判頭去年與前女友見面時,她的現任男友剛巧遇見,現任男友質問及拳打她。判頭原本已經離開,但見狀折返上前護花,兩男因而動手,判頭疑出拳把對方打倒在地,對方一周後不治。該判頭昨在高院否認誤殺罪,案件隨即開審。被告的前女友昨出庭作供,指死者的妒忌心重和容易呷醋,當見到她與其他男子一起時會「好易嬲」。

四十三歲被告岑文輝,被控於去年非法殺死當時三十七歲的死者王溢明。四十歲控方女證人黃竹君昨供稱,她於案發前已與被告分手,而她與死者則早於○八年已拍拖,兩人多次離合,事發時是情侶。黃於去年七月十六日與被告一同光顧九龍城足浴店及晚飯,她當時只是以朋友身份與被告見面,以詢問汽車保險的事宜。

「你哋係咪有路」 兩男扭打

黃表示,她與被告分開後,死者突然從其私家車下車,走來打她左下顎,又捏她頸,推她的頭撞向一輛私家車,問:「嗰個邊個嚟?」她遂大叫:「阿B(即被告)。」死者問阿B是誰,其後衝向被告。兩男爭執期間,死者曾問:「你哋係咪有路?」她與被告均否認。

黃聲稱當時因暈眩而不太記得其後的事,指死者當時好躁,被告稱:「有咩你哋兩個自己傾。」其後死者與被告打架,她聽到「嘭」一聲,兩人分開,死者倒地臉部流血。黃很驚慌,她詢問被告是否要報警,被告叫她報警。

跌倒撞及後腦 留院7日亡

據控方開案陳詞指稱,據現場紅酒舖的閉路電視紀錄,死者衝向被告時先用手推被告胸口,被告則用右前臂格開及反推死者。其後二人爭執,死者再推被告,被告則拳打死者頭部。死者及後跌向舖外的酒架,被告兩度揮拳打向死者,死者及後送院,七日後不治,死因為頭部受傷。

控方稱據醫生報告,死者因跌在地時撞到後腦致死,而不是遭被告打死。本案爭拗之處是死者因何跌在地上,及被告的行為是否出於自衞。控方指,從種種迹象顯示,被告當時非自衞,其所使用武力不適當,故陪審團應裁定被告誤殺罪成。

案件編號:HCCC 8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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