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假便箋探監4罪表證成 反黑警與女犯關係曖昧

反黑組男高級警員為到監獄探訪外籍女收押犯,涉嫌兩度使用虛假的警察便箋探監,案件昨在東區法院續審,裁判官聽完控方證供後,裁定被告兩項使用假文書及兩項管有假文書罪全部表證成立,被告將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二十八日續審。據悉,警方事後在被告辦公室內,檢獲一批由該女犯寫給被告的親暱信件、被告寫給她的賀卡和二人合照等。辯方指不反對兩項陳述,包括被告與該女犯於一七年一月十日前已有較親密關係,以及相關便箋是由被告準備。

四十三歲被告張嘉諾,被控分別於一七年一月十一日及二十五日,在大欖女懲教所內,使用及保管假的便箋,意圖使懲教職員接受為真文書。

便箋原列姓李警長同探監

案發時擔任灣仔警區反黑組主管的何惠文昨繼續作供,他承認在一七年二月七日,曾翻查被告的資料來源檔案,當時沒發現可疑之處,但無印象有否看過涉案女犯的調查報告。在涉案便箋上,原本列明被告與時任偵緝警長李志禮共同探監,惟及後李的名字被劃去,何稱李為「禮哥」。

主管否認因知關係而割席

辯方律師盤問何的時候指,一七年一月九日,被告曾向何稱將與「禮哥」探訪女犯,何反問:「點解同禮哥一齊探監?」被告答:「禮哥想攞料,睇吓有咩可以做。」何在庭上稱對上述對話沒有印象。另同年二月被告曾詢問何,他於一月二十五日搜集的情報需要採取甚麼行動。何曾說:「遲吓有行動,唔使再跟進。」何昨稱對該次對話沒印象,「可能有,可能冇」。

辯方又質疑,何曾於不同途徑得知被告與該女犯關係曖昧,由於線人與警員發生親密關係或屬行為失當,為免因批准接見而涉失職,成為調查對象,故何與被告劃清界線。何不認同說法,強調沒有考慮過相關事情,只是將事實說出。

警長指被告準備文件出錯

李志禮昨供稱,他知道該女犯與毒品相關人士有接觸,並曾因工作需要於一六年九至十月間,與被告一同和她見面,但無發現兩人有不尋常身體接觸或交談。李及後從被告口中得知她被關押,兩人商議後決定在一七年一月十日探監。

李續指,他當時已經調離反黑組,期間被告主動提出準備探監文件。至探監日,由於文件上的囚犯編號出錯,懲教職員帶了另一人接見,當時探訪時間已接近結束。懲教遂安排翌日再探監,李卻因事缺席。李約於一八年二月,經案件主管通知,才初次見過涉案兩張便箋。

案件編號:ESCC 108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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