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前年六月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件證據確鑿、有片有相有人證,為維護法治起訴黎智英,相信市民亦絕無異議,但律政司拖延逾兩年仍未作檢控。主事《逃犯條例》修訂及禁蒙面法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最新的民意調查支持率已跌至百分之七,民望「彌留」陷入谷底,自身難保,但仍姑息近日遭內地官媒狠批是示威的「大台」、居心卑劣的黎智英。東方與受害記者今日(30日)第十六度去信律政司,要求律政司即時回應「告定唔告」黎智英,各界亦炮轟律政司處事差劣,怯於外國勢力,有「唔怕東方怕西方」之嫌,惟仍「賴死唔走、厚顏無恥」,促盡快交代事件,還受害人及東方公道。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事發至今逾兩年,案發經過全程被錄影,證據確鑿,律政司作為本港法治之首,理應竭力捍衞本港法治,卻一直不聞不問及不敢告黎,一直惹各界質疑怯於外國勢力。
事實上,黎智英近月多番遭內地官媒抨擊,近日一篇時評指「禍港四人幫」黎智英等人就是示威「大台」,黎等人每次現身,示威衝突就會變得更嚴重,批評黎為達個人政治目的不惜犧牲香港及年輕一代,居心卑劣、陰險及毫無人性,籲香港年輕人不要被「反中亂港」勢力利用,遠離暴力。
不過律政司過去一直姑息養奸,先後多次放生黎智英,包括秘捐泛民黑金案不提控,參與違法佔中案亦未「落鑊」等。法律面前理應人人平等,但事實卻是反中亂港傳媒屢受包庇,東方和受害記者作為納稅人,亦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竟不獲法律保障,律政司一直敷衍了事,升斗市民情況恐更堪虞。
為討回公道,東方和受害記者先後十五度去信律政司,其中去年五月兩度去信均未獲回覆,於今年一月遭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確認違反須在十四個工作天內作回覆的服務承諾。至今年八月發出的第十四度去信,律政司第三度違反服務承諾,超出期限始作回應。東方和受害記者今日第十六度去信律政司,強烈要求交代案件進展,告或不告黎智英都要給予一個明確答覆。
「黎智英涉刑恐記者,喺非法集會又帶頭行,反而好似有保護傘保護住佢。」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律政司遲遲不檢控黎智英,情況不合理且匪夷所思,令人質疑是懼怕其背後西方背景,「唔怕東方怕西方」,致在中國國土內有西洋人撐腰的人可逍遙法外,令人感到憤慨。而鄭若驊處事差劣、失職卻厚顏無恥不下台,就算不檢控黎亦要有交代和解釋,如今事件卻似石沉大海、不了了之,極為不妥。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批評,律政司至今仍未起訴黎智英絕不合理,「刑恐記者一事有片有相有人證,咁簡單嘅案絕對無理由咁耐都處理唔到。」他指,事件拖延多時,已令市民對本港管治感到失望,促請當局盡快交代事件。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案在前年六月四日傍晚發生,黎在維園涼亭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作正常採訪的東方記者前,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當時黎的惡行已全部被錄影,有相有片。事件更令受害記者終日飽受身心及精神困擾,深感人身安全受威脅,出現心悸失眠等徵狀,需要接受精神科及心理醫生治療。
不過,事發至今超過兩年,唯一進展只是黎智英在警方要求下,於去年八月十六日到港島總區重案組錄取口供。而黎當日傍晚返回其何文田寓所時顯得一臉落寞。據悉,警方已將黎的口供等案件資料再呈交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諮詢是否落案起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