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光污染問題嚴重,環境局推出自願性質的《戶外燈光約章》的成效卻存疑!該局宣稱已有五千個單位簽署約章,但有環保團體揭發部分參與的機構根本沒有大型戶外燈具裝置,而一些真正的光污染機構則沒有簽署約章,即使有簽署,部分夜後仍燈火通明,反映約章既無法約束,也統計無從,成為無牙老虎。環團亦發現《約章》無法有效管制LED照具等近年興起的光污染來源,要求訂立更嚴格規管。
環團「綠惜地球」於本月十四日及廿三日晚進行兩次實地調查,分別在西洋菜街,以及從尖沙咀海濱長廊觀察對岸上環至天后之間的建築物,調查戶外裝置、大型招牌、射燈及電子屏幕等裝置的熄燈情況,發現於十一時後有五成七戶外燈具未熄掉;凌晨零時仍有二成六戶外燈具未熄掉。
根據《約章》,簽署的單位需於晚上十一時或凌晨零時至早上七時關掉戶外燈光裝置。戶外燈光小組聲稱有九成簽署約章的單位有按時熄燈,綠惜地球表示存疑。
綠惜地球項目主任劉兆朗指,《約章》熄燈率根本無法反映真實成效,因簽署單位包括中學、小學、社企、甚至環保組織等本來就沒有安裝大型戶外燈具;而不少真正光污染機構根本沒有響應《約章》,即使有簽署約章的商戶,但凌晨零時後,舖內仍燈火通明,反映約章既無法約束,也統計無從。不過,他認為熄燈時間仍具指導作用,但必須是強制性,才不會成為無牙老虎。
劉又指,LED照具和電視屏幕亮度高,會閃動又刺眼,是近年新興的光滋擾來源,當局必須另訂更嚴格的規管,限制面對民居安裝有關照具的閃動頻率、顏色、亮度及散射角度等,並加入環評報告條款,評估滋擾影響。該會正與學界及環境工程顧問合作,探討可能的管制措施。受光污染滋擾的苦主陳小姐,住所與慈雲山中心商場相距八十米,但仍受商場外牆新安裝的四米乘四米LED廣告牌的強光滋擾,已向社區主任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