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臨時禁令 矯枉過正

示威暴潮引發政治問題,政府倚靠執法解決,特首林鄭月娥自怨「只」得三萬警力助拳,警方成為示威者針對目標,網民沒有裝備,躲在冷氣房用電腦發動攻擊,把大批警員及家屬資料網上散播,希望殺人不見血。高院日前緊急開庭處理政府的申請,頒令禁制所有針對警員及其家屬的不合法起底行為,有效期至十一月八日案件再訊為止。

這項臨時禁制令惹來非議,未計凡事必反的反對派,各界指禁止披露的個人資料內容非常廣泛,而且法官不設豁免,新聞採訪及報道恐會誤觸禁令,新聞自由蒙上陰影。警方指禁令並非針對傳媒,但實際是一網打盡。

情況有如把一把大關刀放在頭頂,又像綁手綁腳,形同白色恐怖,倘有涉及警員的新聞,例如本人或家人遇襲,是否姓名及年齡性別統統不准報道?近期很多宗休班警涉及刑事案件,法庭新聞圖文並茂,包括某些個人資料,甚至私隱癖好,是否又要刪去?傳媒的考慮變了是否會牴觸禁制令,試問如何做好監察時政,發揮第四權?

警察員佐級協會日前已經獲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限制公眾查閱選民資料,短短數日政府又如此大動作,給人印象是把警隊視作受保護動物、容易受傷的一群,而不是肩負保護市民重任的紀律部隊。市民已經詬病警方很多時候執勤沒有顯示編號,難於追究及投訴,而現在再多一層無邊無際的保護罩,難免引起不滿了。

而最大問題是這條禁制令真的能收效嗎?針對警方的起底群組反應是嗤之以鼻,說他們的伺服器及骨幹人物都是在海外,根本不怕禁制令。而事實上,警方若有方法找出這些人,一早便繩之以法,豈用等到警隊人人自危,無計可施才向法庭求援?真正受影響最大的變了傳媒,警方似乎無意申請訂明禁制令對傳媒的限制,變相掌握新聞控制權,看似警權凌駕第四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