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授權管轄橫琴澳口岸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以全票通過《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讓澳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延伸區的使用權,並授權澳門對該區域依照澳門法律管轄,限期由啟用日起至二○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限期至2049年 可續期

有關區域將根據實際情況分階段啟用,具體啟用日期及具體座標和面積由國務院確定;屆時依照澳門法律實施管轄的地方,包括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相關部分(橋墩除外),及澳門輕軌延伸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當二○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租賃期限屆滿時,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後,可以續期。

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為實現澳門與珠海市之間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為兩地之間的交通運輸、人員往來和經貿活動提供便利,有必要在橫琴口岸內設立澳方口岸區。

這是繼二○○九年澳門大學橫琴校區授權澳門管轄後,澳門再爭取到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權,由過往的兩地兩檢變成「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料有助兩地發展。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