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港鐵上訴得直 郭永健違附例罪成

【本報訊】工黨現任主席郭永健於一六年四月十七日到港鐵九龍塘站抗議港鐵加價,期間未獲港鐵批准下派發單張和貼紙並使用揚聲器,事後被港鐵票控。經審訊後,郭被判未獲批准下在港鐵站派傳單及貼紙罪成,罰款二千元,但無遵從指示離開車站及停止使用揚聲器罪則不成立。港鐵早前就該項無罪裁決上訴,高院昨判港鐵上訴得直,改判郭罪成,把案件發還至裁判法院判刑。

官指港鐵所作限制非不合理

法官指有關附例的立法原意正是要確保乘客使用港鐵時,有一個安全及方便的環境,而這是港鐵的法定責任,法庭要考慮的是港鐵所作的限制是否合理及有必要,而表達言論自由的權利非絕對。郭當時所站的地方雖可視為公眾地方,但該處確屬港鐵的收費區域。雖然郭派單張及使用揚聲器時非上班時間,但該處是九龍塘站,且是東鐵線轉觀塘線的位置,有機會相當擠迫,亦會影響到乘客,因此港鐵所作出的限制是要避免風險,並非不合理。考慮到港鐵的特殊性質,即使港鐵對這類示威活動採取零容忍政策,也非不合理。

案件編號:HCMA 4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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