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兩名前男職員疑利用職務之便涉嫌偷取近三千張機場快綫車票,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訊。其中被控偷取七百多張車票的首被告,承認一項盜竊罪;被控偷取二千多張車票的次被告,則否認一項盜竊罪,案發時二人均是港鐵印務部職員,但二人否認屬串謀犯案。裁判官下令將首被告收押至下月五日,以索取背景報告始作判刑,強調很大機會將他判監;不認罪的次被告則准保釋至十二月十六日受審。
報稱無業的首被告陳煒雄(四十五歲),承認於一四年十一月廿五日至一五年一月二日期間,在港鐵香港站偷去七百一十九張機場快綫車票;而報稱水管工人的次被告賴凱明(四十三歲),則否認於一四年十二月三日至一五年一月二日期間,在港鐵香港站偷去二千二百五十八張機場快綫車票。
控方案情指,港鐵經理於一五年一月發現大量機鐵車票的印刷及售出數量不符,經調查下懷疑與在印務部任職的首被告有關,翻查閉路電視發現首被告疑在事發時未經許可,多印共七百一十九張機鐵車票,涉款共七萬一千九百元。港鐵其後將首被告停職及報警處理,警方今年八月正式以盜竊罪拘捕首被告,警誡下他保持緘默,而警方至今未能找回任何失竊車票。
首被告昨透過律師求情指,首被告與妻育有年幼女兒,事發後他已離職,現時失業,由妻子肩負家計;辯方又指,首被告一五年已首次被捕,其後一度獲釋放,至今年八月始正式被落案檢控,期間承受沉重壓力,他已準備好賠償港鐵涉案車票損失,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ESCC 208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