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藥物紀錄殘缺 西醫黃一清緩刑

【本報訊】註冊西醫黃一清因未有按法例列明的規定保存藥物登記冊,於一七年被法院裁定九項未能按照法定要求備存危險藥物登記冊罪名成立,並罰款二萬七千港元。醫務委員會昨召開紀律聆訊,裁定黃一清罪成,判他停牌兩個月,緩刑十二個月,緩刑期間將會不定期派員到其診所抽查。

鎮靜劑較紀錄少8顆

案情指,衞生署人員於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到黃的診所進行危險藥物抽檢,發現九款危險藥物未有備存登記冊,當中包括供應商地址,藥物數量及病人身份證號碼等。其後,黃稱部分紀錄放在家中,並於隔日帶回。然而,有關藥物紀錄仍未齊存,部分供應商的名稱及地址等仍欠缺,鎮靜劑(Diazepam)數量亦較紀錄少八顆。

代表黃的律師承認控罪,並向醫委會求情指,黃在案件發生後,已經安排診所人員每日檢查危險藥品的數量,自己亦會每星期覆檢,更將存放在診所的危險藥物減至五種。此外,他指黃已從醫四十年,亦一直不斷進修取得各項文憑資格,故盼有機會繼續行醫,服務社群。

委員會主席劉允怡強調,妥善記錄危險藥物資料非常重要,而且危險藥物登記冊亦容易填寫,對任何醫生而言都沒有困難。醫務委員會最終裁定黃一清罪成,但考慮到黃承認指控並積極配合調查,亦相信其已吸取教訓,事後也有採取改善措施,判他停牌兩個月,但緩刑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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