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同性婚禮被捕 牧師申覆核押後判

【本報訊】一名生為女性但性別認同為男性、尚未做變性手術的牧師,因曾替同性伴侶主持婚禮,一度遭刑事調查。該牧師事後去信要求律政司確認由其主持同性伴侶婚禮並無違法,但未獲回覆,遂到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的許可。律政司反對指,該牧師是因為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和在香港沒有主持婚禮的資格而被捕,與婚禮的同性別性質無關,該牧師並無申索理據。法官昨日聽完雙方陳詞,押後判決。

律政司指違入境條件 無關婚禮性別

申請人為Marietta S. Balaoro牧師,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申請人的律師指,申請人在香港曾為十三對同性伴侶主持結婚,而申請人至一七年八月因違反《入境條例》及《婚姻條例》被捕,到十二月獲通知不會遭檢控。事後申請人去信要求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確認申請人主持婚禮並無違法及要求作出指引,刑事檢控專員未有應要求作出保證或提供指引。

惟律政司回應指,申請人因涉嫌違反《婚姻條例》而被捕,被捕原因與主持同性伴侶婚禮完全無關,因此申請人的擔心全屬過慮,並無實際基礎。刑事檢控專員不宜就未發生的事情作出指引,甚至去判定是否違法,而法庭亦不宜在不涉及生死,或在未有刑事程序正進行中的情況下,貿然判定某些行為不會違法,故此本司法覆核的爭拗最終只會是學術討論,法庭不應批出訴訟許可。

案件編號:HCAL 118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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