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DR案誤殺罪元素爭議 終院駁回上訴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為客人做「CIK」療程失誤,引致三名客人一死兩傷殘,涉案女醫生麥允齡(圖)被控一項誤殺罪。不過,她就嚴重疏忽致誤殺罪的控罪元素提出爭議,認為當中不但涉及客觀元素,還包括主觀元素,但上訴庭不同意看法。她為此提出終審上訴,要求終審法院釐清有關法律問題。終院昨頒下判詞駁回上訴,維持上訴庭裁決。

判詞指,在誤殺罪控罪元素方面,控方毋須證明被告人主觀意識到死者有死亡風險,而只須指引陪審團考慮案件的所有情況後,評估被告人行為是否偏離相關客觀標準程度,並以一般的社會標準去作考慮。終院指陪審團只能在裁定被告人有很大程度的疏忽才能裁定其誤殺罪成。另外,判詞指陪審團亦需確定控方已證明被告對死者需負謹慎責任,而被告確違反該責任,而被告的行為遠低於合理及可接受的基準才能裁定被告是「嚴重疏忽」而誤殺罪成,故終院五名法官一致駁回麥的上訴。

案件編號:FACC 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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