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一歲火鍋店少東到夜店消遣期間有人爭執,他參與毆打一名越南籍男子,該男子最終傷重死亡。少東本被控謀殺,他昨於高院否認控罪,但承認誤殺,獲法官及律政司接納。惟因為被告需時撰寫求情信,法庭下令將他繼續還押至下周二才判刑。
被告梁灝文,案發時十九歲,他本被控於一七年十月十日,與其他不知名及在逃人士,謀殺男子阮文俊。被告承認的案情指,一七年十月一日凌晨,三十一歲死者阮文俊跟友人到尖沙咀金龍中心二樓「Club A-plus」內消遣,期間跟人發生爭執,雙方繼而推撞。
死者被五名男子包圍攻擊,其中一人是被告,而一名黃姓在逃男子則拿威士忌酒樽兩度扑死者的頭,死者頭部流血不支倒地。此時,黃叫同黨:「打×死佢。」包括被告在內的數名男子繼續對死者拳打腳踢三十秒,直至死者的朋友報警求助,一幫人才逃離現場。
死者顱內出血重創,送院留醫腦外科深切治療部,延至十月十日傷重不治。被告於十月二日經落馬洲離港,同日晚上返港時落網,警誡下他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HCCC 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