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的「豬仔錢罌」除了要應付未來經濟環境逆轉和大型基建開支外,若本港暴力示威和破壞公用設施的行為一直不平息,長遠亦會帶來沉重經濟壓力。單是過去四個多月,已有大量公物被毀,包括交通燈、馬路欄杆、行人路路磚及多個政府合署的落地玻璃等,據政府早前公布數據及建築業界提供的資料,政府估計需花約五千二百萬元維修受損公物,費用同樣由納稅人「埋單」。
政府日前舉行跨部門記者會時披露,自今年六月以來,本港共有四百多組交通燈被嚴重損毀或干擾、逾二千六百平方米的行人路被撓起路磚、被拆除的馬路欄杆長度達四萬二千米。此外,有六個政府合署遭示威者破壞,例如長沙灣政府合署有多幅玻璃被打爛。
損毀公物需大量人力和金錢來維修。根據政府部門去年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若有市民破壞交通燈,需向政府賠償每組交通燈一萬五千元,換言之四百組受損交通燈的維修費估計達六百萬元。
建造業總工會會務顧問周聯僑表示,根據業界收費水平,鋪路磚工程連清走泥頭,材料費加工資每平方米約一千五百元,即重鋪二千六百平方米行人路需三百九十萬元;安裝馬路圍欄連工包料,每米約一千元,重裝被拆的欄杆便需四千二百萬元;至於安裝落地玻璃連工包料,每平方米平均需五千元,視乎玻璃厚度及強度而定。
運輸署及路政署回覆指,受損道路設置的損毀程度及維修範圍各有不同,維修費用仍待點算。根據現時情況,交通燈受損零件的價格由數百元至十數萬元不等,路旁欄杆一般維修費用約每米數百元,常用行人路路磚鋪設費一般約為每平方米數百元,尚未包括如實施臨時交通改道措施等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