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的亂事擾攘至今已超過四個月,尚未有平定迹象,究其原因,是民意尚未大幅度逆轉,據最新民調,支持抗爭的受訪者仍超過百分之五十,所謂的勇武派由是有恃無恐,繼續流竄十八區當「破壞王」。
但是,過半數民意支持的事,是否就一定代表是對呢?我不作如是觀。本欄以往不斷強調當代社會民智低落,還以半開玩笑的方式說,這年頭大多數人的意見,有大多數機會是錯的,這句話在過去一年之中,恐怕出現了沒十次也有八次。
上述一句只是打趣的話,不是嚴謹論述,世界上大部分人認為肚子餓就要吃東西,累了就要休息,那自然是對的,不可能錯。不過,這年頭的人對於情理斟酌、是非判斷就經常出現偏差,我早就說過,這是現代社會頭號大患,言猶在耳,香港就因為愚民所累,而身陷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最大的困境。
這場是反修例運動,但如今《逃犯條例》已經不再修訂,按理運動就算不完全停下,也不值得用玉石俱焚的方式作抗爭。示威者說警察在平暴過程中用上過分武力,跟警方便像是有不共戴天之仇。法國的「黃背心」示威爆發了大半年,至今已造成十多人死亡,相對之下香港已屬幸運,亂事持續多月,獲證實因他力而死的個案一個也沒有,示威者卻如此仇警,明顯是過了合理尺度。
退一步說,就算警方在平亂過程中當真犯下惡行,但如今監警會的調查報告未出,尚未有實際案例證明政府聽任犯事警員逍遙法外。而勇武派在現階段就如此翻江倒海,甚至以死相搏,那便完全不合情理。如此不合理的亂事,民調顯示卻仍有過半數的人支持,這不正是民智低下的表現嗎?
這場香港文革所展現的民智,恐怕還低於中國文革,當年的人也不會將通衢大道上的交通燈砸爛,讓大家一起承受車毀人亡的危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