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拒提供手令資料 爆眼少女司法覆核11‧4審

【本報訊】八月十一日尖沙咀警署外衝突期間,一名女子右眼重傷,但她如何受傷一直引起爭議。警方早前取得法庭手令,成功向伊利沙伯醫院取得她的醫告,但她指警方拒絕向她提供取得有關手令的資料,因此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法官早前已就該宗司法覆核批出訴訟許可,但當時尚未定下正式開審日期。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已排期於十一月四日處理此案,預計審訊需時一天。

稱遭滋擾 人肉搜尋

女申請人向法庭聲稱,她與其家人在她受傷後被人網上騷擾和「人肉搜尋」,法官因此准她禁止披露其姓名與個人資料,只以英文字母「K」作為其代號。高院早前曾處理她提出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法官當時在判決書中首次透露,她懷疑自己被防暴警察發射的布袋彈射傷。法官亦指出,K今次申請不是要判斷警方應不應該申請手令,也不是裁判官應不應該發出手令,而本案的唯一爭議點,只是警方拒絕向K提供手令的做法是否不當。

案件編號:HCAL 264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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