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為對付暴民在市內各區設立路障,搜查駕駛汽車出行的市民,警方成立了「輕型特攻隊」,近日連續破了多個非法路障,拘捕十九人。
顯然,警方採取主動出擊的策略,相信是鑑於暴民失控衝擊社會治安,已到達無法無天的階段。他們似把自己當作警察,行使沒有人授權的非法權力,侵犯市民的人身安全與財產。警察再不出動制止,他們會更變本加厲,佔據道路、搜劫市民,令香港成為暴民城市。
「輕型特攻隊」只是初試鋒芒,成效如何取決於情報。一是市民報信;二是交通系統的現場攝錄。特攻隊機動靈活,十至二十人一隊,對付少數暴民的非法路障應綽綽有餘,還可利用更大力量支援,暴民徒步不易逃脫。破了多個非法路障,拘捕了十九人,應足以產生阻嚇作用。
同樣的特攻隊亦可用於阻截暴民破壞店舖、車站的行為。不過,可能需配合迅速的後援,以防暴民聚眾攻擊。港鐵站亦可設置內外夾攻的特攻隊,暴民攻擊車站時,一隊特攻隊乘港鐵抵達,暴民進入站內準備破壞時出擊;另一隊機動隊趕至車站外,封鎖出入口,或從站外進入,包抄及圍捕暴民,使他們既破壞不了站內外設施,也不易逃脫。若成功圍捕幾次,暴民便不敢再去攻擊和破壞車站,殺一儆百。當暴民知道不易得逞,便會收斂,或轉移他去。
只要警察一步一步收復被暴民施虐的地方,縮小他們活動的範圍,多加圍捕,便可以逐步控制暴動的範圍,令市面恢復治安與秩序。
據說,被暴民攻擊的中資機構及反暴民的商戶正討論聘請專業護衞隊來保護個人財產。護衞隊不是武裝部隊,因此需與警方緊密配合,先形成阻嚇及攔阻作用,圍堵暴民,讓警察進行逮捕。護衞隊甚至可以各店聯防,不讓暴民破壞時如入無人之境。同時,協助警察拘捕之餘,有關機構可針對被捕的暴民提出民事訴訟,要求他們賠償損失,不讓他們給司法釋放後便全無責任要負。有關中資機構應有能力重重懲罰涉事者,令他們背後的資助者沒有足夠資金去保釋以及為他們辯護。
警察在清場時往往只驅趕而少逮捕,一個主要原因是拘捕後有繁重的程序執行,警察已缺乏人手,也受制於時間限制,拘捕暴民一多便應付不了。
解決方法一是促使律政司與法庭合作,成立特別法庭,盡快審訊;二是徵用輔警與文職人員協助警方應付文書和落口供工作。止暴制亂,需要各方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