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鳳樓經營者獲掃黃警通水案 行家否認串謀妨礙司法

【本報訊】有鳳樓經營者安排內地女子來港賣淫,並在灣仔經營淫窟,前年被廉政公署人員「放蛇」拘捕,他自爆與警察有協議,他提供鳳姐給警察掃黃時「交差」,便可換取警方掃黃情報,兩名被指「通水」的警員未被起訴,但「爆料人」與其中一名男行家則被廉署檢控。「爆料人」早前已被判監,而其男行家昨在東區法院則否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排期於十一月二十日進行預審。

兩名被告分別是章逸星(卅四歲)和陳肇其(五十七歲)。章早前已承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罪,被判監二十個月。

准以3萬元保釋候審

陳昨否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指需時翻看約二百頁文件及三小時的錄影口供。控方暫定有十二名證人,陳以三萬元保釋候審。

案件編號:ESCC 149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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