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港尋求庇護的孟加拉男子去年十月於元朗街頭,遭另一批南亞人圍毆搶劫,更被打至顎骨骨折需留院四天。事主出院後聯同警員在事發現場兜截,認出一名行兇者,不過對方否認與事件有關,反指事主「點錯相」。疑涉行兇的巴基斯坦男子被捕,早前在高院受審後被裁定搶劫及蓄意傷人兩罪成立,昨被判監九年九個月。法官指案中事主的傷勢嚴重,而本案案情亦與扑頭搶劫無異,故有加刑因素。
任職外賣員的被告Ashrif Mehmood(三十一歲),是巴基斯坦籍的香港居民,他被控在去年十月十三日,夥同多名身份不詳的人士,於元朗擊壤路搶劫孟加拉籍的男事主Mostafa Mohammed,並且蓄意令事主身體嚴重受傷。
法官判刑時指,事主的傷勢屬嚴重,據事主早前在庭上稱,現時他不能搬重物,手指屈曲困難,且變得善忘,一星期頭痛約三次。但因事主拒絕求診,沒有最新的醫療報告可據,故不會視他有長期創傷。
至於被告在九八年來港,過往有兩次案底,干犯本案時,則涉及另一宗襲警案並且獲准保釋,雖然他在該襲警罪案中脫罪,但是法官仍然視被告是在保釋期間犯案;再加上本案與扑頭劫案並無異,犯案者多於一人而且施用了過量的武力,故要對被告加刑,在考慮整體量刑下,將兩罪的部分刑期分期執行。
案情指,事主在事發晚上約十時半,在擊壤路休憩處等候朋友,期間有五名南亞人與他發生爭執,其後離去,未幾卻即折返,其中一人拾起一個玻璃瓶打向事主的頭部,之後其餘四人亦用石塊打事主,並搶走其背包內的四千元現金、手機和「行街紙」。事主被打至重傷流血,途人替他報警,送院救治後證實顎骨有骨折,右臉腫脹頭顱有多處損傷。
案件編號:HCCC 10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