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員疑趁僅認識一星期的女網友出席派對期間酒醉,將她帶到酒店,期間涉嫌強姦她。女網友醒來與他對質,他卻否認,但女網友其後發現自己懷孕,他初時不承認自己是「經手人」,當女網友聲稱報警後,他一度說不怕她報警,及後又答應會支付墮胎費,但最後反悔說可反告她勒索,女網友終於報警。該名休班警事後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女事主昨出庭作供,期間數度情緒激動和落淚,她聲稱覺得被告無恥和賤格。
現年卅二歲的被告李偉嘉,被控於一六年六月十九日凌晨,在九龍塘漫春天酒店強姦現年約廿九歲的女事主X。
X昨供稱,她與被告因一同玩網上遊戲而認識,並且於案發前一星期,在該遊戲的群組聚會首次見面,X喝醉後,由被告及一女友人送她回家。翌日,被告又約X到其家玩線上遊戲,在六月十五日,被告接X放工,又到X的家與她母親等一同吃飯。X在該兩次見面都沒有與被告有任何親暱的行為,但被告曾試過用手指篤她腰及碰她手指,X有叫他:「彈開,唔好掂我。」
X表示,案發前的晚上她應被告邀請,到尖沙咀某酒吧出席友人聚會,席間X喝至「斷片」,早上醒來發現自己跟被告均在床上全裸。X拍醒被告查詢,他否認與X性交,反稱她當晚「猛咁打我,我想搞都搞唔到。」其後二人一同離開酒店。五日後,X亦曾與被告同出席友人的生日派對和喝醉酒。
七月五日,X發現月經來遲,用驗孕棒驗出懷孕。由於她當時單身,她斷定被告是經手人,以WhatsApp跟被告對質,被告否認是經手人,質疑她經常酒醉「斷片」,經手人另有其人,更稱要「恭喜」她。她認為被告很過分、無恥及賤格,於是便稱已報警,想「大」被告,令被告承認。
被告即改口稱與X有男女朋友的正常性行為,且是你情我願。被告初時稱不怕X報警,其後改口稱「無話唔認」,又稱會與X結婚,但被她拒絕。七月七日被告與X再見面,被告向X表示會支付墮胎費用,又給了她一千元,要她銷案,她則拿了被告身份證與回鄉證作保證,因她對被告一無所知,甚至不知他是警員,以為他是文員。
據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其後沒有聯絡X,X認為他逃避,並要給她三萬港元作墮胎費用。被告翌日陪X到家計會了解墮胎事宜,期間被告發脾氣,更一度反指可以請律師控告X勒索。X其後決定回家找母親一同報警,指被告強姦她,被告則一直跟着她,甚至跟她上的士同到警署,期間X錄下三人對話,被告曾稱會負責任,又要求「畀次機會」。X在對話中曾向母親稱「佢(被告)強姦我」,被告則稱「媽咪,係我唔啱」。
案件編號:HCCC 268/2019